近年來壽險業市場化改革逐步深化,通過對壽險行業進行一定的約束,引導行業回歸保險的本源,追求有價值、有溫度的發展。保險公司要完善業務結構,逐步擺脫只靠規模不靠質量的發展模式,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人民群眾需要的安全產品開發上。近兩年,占市場份額60%以上的上市保險公司證券業務年增長率一直保持在20%以上,有的甚至超過60%。那些率先進行業務結構調整和動能轉換的企業,在經歷了增速放緩的“陣痛”后,以更好的數量和質量、更好的后勁,大踏步走上了高質量發展的道路。
監管治理日益強化
保險是較為復雜的金融產品,供需雙方往往信息不對稱。因此,要通過行之有效的監管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去年以來,監管部門接連出臺文件,細化重大疾病保險定義,規范意外險手續費、理賠標準,明確健康險“消費型”險種定位和費率動態調整機制,強化人身保險精算監管,明確分紅險紅利分配等,建立起更加完善、有序、透明的人身險市場運行監管框架,從精算定價、產品條款到營銷規范,修補以往的監管短板和盲區,進一步筑牢了行業發展根基。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目前我國人均GDP已突破1萬美元大關,國際保險業發展歷程表明,邁上這個臺階后,居民對保險業的潛在需求將會全面迸發。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商業保險在建設醫療保障制度體系中的作用,要求豐富健康保險產品供給,用足用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研究擴大產品范圍,成為國家醫保改革的重要抓手。人身險行業迎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
疫情爆發后,讓我們對于社會保障行業也有了一定的新思考,也讓人們對商業保險在公共衛生治理體系中的作用有了新的期待。只有不斷改革和突破,壽險業才能真正發揮穩定人民生活、改善社會福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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