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腸胃炎是重大疾病嗎?這是很多網友的問題,當急性腸胃炎和生產撞到一起后,住院期間所花的費用是分開報銷的嗎?
我老婆參加了新農合。5月1日由于急性腸胃炎住院(市人民醫院),當時醫院決定先進行剖宮產(5月3日預產期),后治療腸胃炎。剖宮產后大人和小孩都進了重癥監護室,七天后母子二人全部治愈出院,出院時醫院把剖宮產和治療腸胃炎所產生的費用放在一張發票上,現在我們拿著發票(還有其它報銷資料)到安慶市太湖縣新農合報銷,告知只能按900元報銷(順產500,剖宮產900的標準),請問為什么?還有治療腸胃炎的4萬元為什么不給報?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怎么看?
按照新農合和醫保有關政策規定:
一、住院分娩住院
1、平產和手術產每例均為500元。
2、分娩合并癥、并發癥(僅指下列病種:有輸血治療的產科大出血、妊娠合并糖尿病酮癥酸中毒、腦血管意外,妊娠并發重度子癇、急性臟器衰竭、凝血功能障礙、羊水栓塞)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執行,但不再享受定額補助。
二、新生兒住院
1、籌資時已參合的新生兒住院按正常住院補償,并享受大病保險補償。
2、籌資時未隨父母一起參合且參合年度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新生兒,可隨父母自動獲取參合資格并享受新農合住院補償待遇,但不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并且急性腸胃炎不屬于重癥疾病,因此即使購買了重疾保險仍然不可報銷,所以此次醫療保險報銷針對處理了生育問題。而腸胃炎作為此次并發癥住院是按照普通住院政策執行,不再享受定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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