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我國的離婚率越來越高,離婚就面臨著一些財產分割的問題,什么房子、車子、現金、股票等。最近有個朋友問,離婚了雙方的養老金算夫妻共同財產嗎?能不能哪來分割呢?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下。
很多夫妻雙方都交養老金的,但是由于工資的差異,很可能所交的養老金并不一樣多。交的少的人就想讓交的多的把養老金分點給我,這個錢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呢?
按照我國的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姻關系續存期間的所有經營性、工資性、勞務性和財產性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養老金的繳費實際上屬于工資的一部分,婚姻關系續存期間養老金繳費的確屬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但是共同財產不代表就可以分割。
養老金不僅有個人賬戶還有統籌賬戶,統籌賬戶里面的錢是企業繳納的,統籌賬戶里面的錢不存在財產分割的說法。至于個人賬戶的部分屬于個人財產,有可能存在分割的情況,但是養老金沒有到退休年齡不能領取。所以無法在退休之前強制分割。
結語
對于想離婚分割養老金的,可以等退休后再說,或者也可以把目前兩個人的個人賬戶內的錢一起合計一下,折算成現金以后看下怎么分。不過話說回來,養老金拿來分的確比較少見,夫妻一場不至于分到這個地步吧?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分享到這里,喜歡別忘了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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